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根据《乐昌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乐民联发〔2024〕34号),现将我市惠民殡葬政策公示如下:
一、政策依据
《乐昌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乐民联发〔2024〕34号)
二、惠民殡葬服务对象
凡在殡仪馆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死亡的无人认领尸体),其殡葬基本服务一律由政府免费提供。
三、惠民殡葬服务项目及费用标准
《乐昌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乐民联发〔2024〕34号)文件精神,以下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由政府免费提供:
1.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城区内费用标准为180元/具,农村、跨县(市)费用标准按3.5元/公里,每具不低于120元,以来回路程计算。
2.遗体消毒:费用标准为100元/具;
3.遗体存放(普通柜不超过3天):免费时间为3天,每具90元/天,超过免费时间的费用标准为每具90元/天;
4.遗体告别厅(小型告别厅):配备遗体告别瞻仰台、司仪服务、哀乐、花圈等,费用标准为380元/次;
5.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费用标准为200元/具;
6.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费用标准为135元/个;
7.骨灰寄存(不少于1年或树葬):费用标准为每年70元/格(一年内免费)。
以上惠民殡葬服务项目,根据群众的实际消费的项目进行减免,每具最高减免金额为1335元,丧事承办人直接在经办的殡仪馆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四、殡葬减免政策办理流程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死亡且遗体在殡仪馆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无人认领尸体),在丧事办理过程中,丧属或丧事操办人须向殡仪馆提交下列证件(证明),就可获得由政府免费提供的殡葬基本服务:(1)逝者《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生前户口本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2)丧属或丧事操办人本人身份证明。殡仪馆即在收费的时候减免相关项目费用。
2.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死亡且火化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又未享受当地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待遇的,可凭发票,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清单,逝者死亡证、火化证、户口簿、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收款银行卡(存折)到乐昌市殡仪馆申请可免费的项目费用。异地减免原则上要在火化后1年内完成申报,最长不超过2年,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五、联系方式
乐昌市殡仪馆地址及咨询电话:乐昌市南塔路31号,0751-5503592。
乐昌市民政局办公地址及殡葬领域举报投诉电话:乐昌市乐城街道昌山西路113号,0751-5560172。
价格监督电话:12345、12315。
乐昌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