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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市级资金扶贫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省财政支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韶财农【2016】77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支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市级资金(第二批)》(韶财农【2016】13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新时期脱贫攻坚工作,拟安排下拨第二批省、市财政扶贫资金共3026.83万元,其中下达到镇和相对贫困村的省级资金2136.792万元(面上分散贫困人口1390.304万元、相对贫困村746.488万元),市级资金580.65万元(面上分散贫困人口377.8万元、相对贫困村202.85万元);下达扶贫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偿金309.388万元(省级资金302.808万元、市级资金6.58万元),主要用于贫困人口增收项目,包括扶贫贷款贴息、扶持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发展特色产业、增强创收能力、资产收益扶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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