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指南》(粤乡振局函〔2023〕2号)文件要求,衔接资金项目入库由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向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收集各镇各部门申报入库的项目,组织相关业务部门通过内部集体研究、专家评审论证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等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提交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经审定公示5天无异议的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并予公告5天,让入库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现将通过了乐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定的60个项目,拟纳入乐昌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入库有异议,请向乐昌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5日—2025年3月19日。
联系地址:乐昌市农业农村局二楼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1-5553202
附件:乐昌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拟第四批入库明细表及汇总表
乐昌市乡村振兴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