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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0.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30.4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没有因公出国(境)预算。

附件2-10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名称: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机关运行经费

594200

“三公”经费

304000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154000

 (一)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154000

   三、公务接待支出

150000

注:

1.本表应填写的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

2.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注:

2.本表应填写的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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