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4.9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与上年保持不变。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4.98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99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与上年数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9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与上年保持不变。
附件  |  |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 
单位名称:乐昌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 单位:元  | 
项  目  | 金  额  | 
机关运行经费  | 100,000.00   | 
“三公”经费  | 49,800.00   |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29,900.00   | 
(一)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 —   |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 29,900.00   | 
三、公务接待支出  | 19,900.00   | 
注:  |  | 
1.本表应填写的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  |  | 
2.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