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创建就业扶贫安置点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办〔2018〕59号)文件规定。经申请,我局受理、复核后,乐昌市水牛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乐昌市绿茗茶叶有限公司、乐昌市御龙园生态家庭农场、乐昌市果满园种植专业合作社符合就业扶贫安置点的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
公示期间,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公示的申领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1-5552386
联系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512200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