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动员辖下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补贴。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社局反映。
联系人:潘玲,5559997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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