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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乐昌市2023年第三期灵活就业 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 :

  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稳定就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1〕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做好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6日

  二、补贴时间段

  2023年8月-2023年12月

  三、具体办理实施

  由各镇(街道)负责办理:

  (一)表格发放

  1.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

  2.张贴好样表,告知群众按规定填写表格相关内容。

  注意:告知群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本人银行账号必须使用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及个人签名盖手印等(申请月数、金额由工作人员按补贴标准填写),首次申请补贴的需同时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才符合申请条件。

  (二)资格审查、资料接收和初步审核 

  1.审核是否在享受社保补贴期限内。

  2.核验身份证是否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法定劳动年龄内是指:女性197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196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群。

  3.核验《就业创业登记证》是否为我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首次申请补贴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并需要缴纳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

  4.根据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共享数据,核验申请人的缴费情况。按规定填写《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中累计享受时间及补贴金额。

  5.核验《就业失业登记证》各项登记的相关内容是否符合享受条件,如退休临界点情况:某女性1973年8月出生的,只能享受1个月的补贴,1973年9月出生的,享受2个月,以此类推;同理,男性以此类推。

  6.核验应提交的各项材料是否齐全:

  ①《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就业失业登记证》2、3、5、7页复印件;④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复印件。以上资料首次申请需全部提供,以后申请在没有变动的情况只需提供①④项资料。

  (三)信息录入  

  经初步审核合格后及时建立《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纸质材料按序排好,并将电子信息导入(录入)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受理,相关纸质材料及时送市人社局进行审核审批。(15个工作日完成)。

  注意:各镇(街道)应在《申请表》意见中签名加盖公章及填写意见。

  四、审核、审批及资金发放     

  1.由市人社局相关股室登陆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分别负责审核及审批。创业就业指导股对镇(街道)录入的信息逐一进行审核,合格的信息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就促股进行审批。  

  2.由市人社局财务室按照专项资金申报的相关程序报市财政局审批后送银行发放。(15个工作日完成)。

  各镇(街道)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补贴及时、准确发放。自觉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真正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


  附件:2023年第三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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