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财政药品监管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2024〕307 号文件、乐财社〔2024〕101号文件),下达我局2025年药品抽检及监管专项资金共7.56万元,其中: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资金2.78万元、药品稽查执法及综合监管资金4.78万元,此项资金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统称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药品抽检、药品稽查执法及综合监管、药品监管综合改革等;该资金分配情况及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附件2。同时,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23〕152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
附件2: 2025年省财政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转移市县任务清单.xls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