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成果,强化常态化监管,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现公布一批警示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进一步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
案例一:乐昌市某蛋糕坊作为入网餐饮店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食品及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情简介
2026年4月29日,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乐昌市某蛋糕坊线下实体门店未营业,但其在外卖平台上的店铺仍处于接单状态。经查,当事人自2025年8月起因订单量减少停止自行制售蛋糕,却继续通过平台接单,并将订单委托给其他具有资质的餐饮经营者加工制作。此外,当事人在其平台店铺内发布虚假广告。
我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示意义
委托加工行为导致食品原料采购、加工操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包装及配送等关键环节脱离管控,增加了食品污染和交叉感染的风险,对消费者饮食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本案警示广大入网餐饮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线上线下经营行为一致,不得以转单方式规避监管。
案例二:乐昌市某美食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超范围经营自制饮品及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案情简介
2026年6月22日,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乐昌市某美食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吧台货架上存放的柠檬饮料、冰糖糖浆(饮料浓浆)、金桔柠檬味饮料浓浆、焦糖(果味饮料浓浆)及四季春茶(铁观音茶)均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食品原料予以扣押。同时查明,该店存在超范围经营自制饮品的行为,且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示意义
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仍存放于经营场所,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构成安全隐患;超范围经营未经许可的饮品项目,突破许可边界,扰乱了食品经营秩序;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则导致食品来源无法追溯,质量无法保证。本案警示广大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无小事,任何环节的疏漏均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经营者应严格落实“先进先出、定期盘点、过期即弃”的原料管理制度,并依法建立完整、可追溯的进货查验记录,切实履行法定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