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6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委派检查组会同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到我市人民医院开展全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乐昌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评估。
在我市人民医院,检查组详细介绍了在医院实施《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工作意义与工作要求,并在人民医院院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的陪同下在医院设备科、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急救中心等科室对在使用的大型医疗器械MRI设备、CT设备以及高风险的骨科植入类医疗器械等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检查及评估。
检查组对我市人民医院这一年来在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工作中所做的工作表示充分的肯定,同时希望人民医院能作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工作的表率单位,继续从细节上狠抓此项工作,并为各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指导意见。(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吴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