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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食药监局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 全省迅速开展疫苗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 的通知》要求,1月14日起,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开展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月”药品 专项 整治和 疫苗安全检查工作
        专项 整治重点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 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 是否 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是否 严格落实药品购销记录登记 ;医疗机构 疫苗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票据是否齐全 疫苗是否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 《疫苗储存和运输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储存与运输 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疫苗储存运输的冷链设备设施是否完备 运行是否良好 是否有过期失效或存在质量问题的疫苗
截至目前 共检查 药品零售企业 20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1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10家, 医疗机构 16 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3 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维护我市药品市场秩序,强化对疫苗的规范管理,保障了我市春节节前群众用药安全。(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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