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昌市2018年镇级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乐委办〔2018〕30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市各乡镇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12月25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4个考核组分别对全市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镇级食品药品安全绩效考核现场检查。
在本次绩效考评检查过程中,市食药监局积极根据镇级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内容,细化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文件、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针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以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细致的考核检查,同时根据考核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严格审核评分。
通过本次镇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绩效考评,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在组织、政策、经费和监管方式等方面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诗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