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米面制品、淀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米粉、湿面生产加工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11月26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米面制品、淀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吃上安全粉、放心面。
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严格检查生产加工单位生产环境条件、原辅料采购、生产及加工制作过程、标签标识、两项制度落实情况。
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要求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湿米粉类生产单位十必须”:一是必须依法生产经营。二是必须坚持生产前后清洁制度。三是必须严格进货查验制度。四是必须规范添加剂使用。五是必须做好加工过程控制。六是必须规范存贮、运输行为。七是必须检验合格方可出厂。八是必须对产品标签标识。九是必须明确告知经销商责任。十是必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检查米面制品、淀粉及其制品生产加工单位22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生产销售记录不全、标签标识不全等问题,共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