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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市场监管局高效处理投诉获赠锦旗

  

  接乐昌市行政中心转发韶关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诉求拟办单,内容为消费者汤先生2019127投诉某楼盘开发商不愿退还购房定金事宜,称其在不清楚认购书内容和不知道会因个人征信不够可能导致定金无法退还的情况交付定金,经和开发商多次沟通退还定金遭拒,故而希望市场监管局给予协助解决。

  乐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迅速开展核查,得知汤先生反映开发商不愿退还购房定金情况属实。在核实询问中,该公司销售经理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不退还汤先生定金合理。

  乐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告知销售经理,核查证据显示汤先生并没有和开发商订立主合同,以上法律依据不适用。执法人员采用说理式执法向开发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应立即退还汤先生购房定金。该公司销售经理表示已经知晓,但汤先生预付2万元定金已入公司账,退款手续繁多,耗时长,需要等待。为了能让消费者尽快拿回定金,执法人员加强督促全程跟踪,该开发商于2019年12月16日向汤先生退款2万元购房定金。

  2019年12月17日,汤先生因人在外地委托了朋友胡杰向我局赠送了一面“为民服务,办事高效”的锦旗。该面锦旗高度评价了我局市场监管工作,具体诠释了我局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为民服务解难题的深远意义。(乐昌市市场监管局 吴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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