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贯彻中央、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部署,切实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应对疫情八项措施和落实I级响应工作要求,2月4日,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8监督检查组,赴乐昌监督检查市场监管系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
一、监督检查严禁野生动物交易情况。疫情防控期间,落实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农副产品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严禁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
二、落实“1110”制度情况。活禽经营限制区内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活禽经营市场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制度、活禽零售市场当日活禽零存栏。检查落实采取的管控措施、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垃圾污水处理是否符合要求、清洁消毒措施落实情况、现场售卖人员的防控知识掌握情况等。
三、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情况。禁止经营、贮藏、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场所、招牌、菜单禁止出现“野生动物”字眼。饲养和宰杀畜禽动物的区域,应位于餐饮服务场所外,并与餐饮服务场所保持适当距离。对以往有经营野生动物的餐饮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严防隐秘性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对已报告的农村集体聚餐应及时予以劝阻、停止。提早做好餐饮企业实施疫情防控的措施。
四、加强价格监管情况。严打哄抬防控应急药品、消杀药械、防护物资用品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粮油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状况。如价格发生显著变化、影响居民日常生活时,及时采取有效监管措施。
五、提供便捷服务保障防疫物资供应情况。为防护物资、消杀药械、应急药品等防控肺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便捷服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防控肺炎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疫情防控监管部门提供体温计等仪器设备的免费检测服务。
六、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情况。大力宣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发布“消费提醒”、“温馨提示”,加强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提示,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倡导不食用野生动物等饮食文明。对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药品医疗器械等各类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指引的情况。加大对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闻宣传工作情况。
七、强化应急值守情况。落实本系统干部职工防护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关键岗位安排值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负责人员保持通讯24小时通畅,未经批准不得离开驻地。
监督检查组分别检查了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超市和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和食品经营户等,提出以下指导意见和建议:一是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面梳理、排查每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一家一家市场过关、一家一家餐饮企业过关,坚决杜绝经营销售野生动物,严格落实1110制度,扎扎实实按照防控的要求把每项工作落实落细,不留死角,坚决阻断输入性疫情和切断有可能的传播源。二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将本地的开展情况以信息的形式向省、市媒体报送。(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保护股 曹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