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国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复杂严峻形势,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加大对零售药店“哨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一、加大督查频次。每天对全市各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三查验”(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卡)、是否存在为“红码”“黄码”以及发热症状顾客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药品行为、是否按要求将登记购买《目录》药品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在哨点监测报告系统中填报。2022年3月14日以来,累计检查零售药店206家次,对8家未按要求严格执行“三查验一上报”工作的药店责令立即改正或停业整顿处理。
二、加强闭环衔接。每天在系统查询是否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黄码”“红码”、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史、30天内有香港旅居史等敏感购药人员信息,同时与药店、购药人核实情况后,及时推送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三人小组”核查处置,落实零售药店购买《目录》药品敏感人员信息与防控指挥部核查处置的有效闭环衔接。每天汇总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检查情况、《目录》药品购药登记信息上报情况、可疑购药人员情况形成工作动态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办与哨点监测工作专班,并将信息报送市委政法委。2022年3月14日以来,全市124家零售药店累计报告《目录》药品购药登记信息6211条。
三、加强巡查监管。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监管。重点检查《目录》药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口罩、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的购进渠道、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和价格是否平稳,同时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确保疫情防控物资流通有序、质量可靠。通过与零售药店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每天在药店微信工作群发布最新疫情风险等级提醒、“哨点”监测工作规范要求、注意事项等,通报责令整改及停业整顿药店情况,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发挥哨点监测的敏感性和警惕性。2022年3月14日以来,累计共检查零售药店206家次,暂未发现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签订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责任书123份。(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邓丽红 梁蔚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