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乐昌市银丝粉馆等食品经营者(名单见附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注销乐昌市银丝粉馆等166户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751-5570029。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注销上述食品经营许可证,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编号停止使用。
附件: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清单(2023.5.25)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