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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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企业名称或行为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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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或违法行为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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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行为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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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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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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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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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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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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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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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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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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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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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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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仁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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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县寨岗镇龙船坝街电信机楼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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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潘欣桐;身份证号码:44182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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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及假冒生产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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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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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活动;2.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九转玉露原生态竹筒酿酒”、“九转玉露原生态瑶竹酵素”及无标签“九转玉露酒”共26瓶;3.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4.吊销该公司编号为JY14418260002128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处以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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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2017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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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转玉露原生态竹筒酿酒”、“九转玉露原生态瑶竹酵素”及无标签“九转玉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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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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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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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兰姨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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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蕉城镇三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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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美兰,身份证号码441427********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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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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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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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5日,判处当事人黄美兰有期徒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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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0-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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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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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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