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监督检查的通告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乐昌市凤桥水岸药品销售店(个人独资)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监督检查,现将综合评定结论为符合和基本符合的予以公布。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检查时间
综合评定结论
1
乐昌市凤桥水岸药品销售店(个人独资)
粤CB751000223
2025.3.27
符合要求
2
乐昌市宝星堂药品销售中心(个人独资)
粤DB751000090
基本符合要求
3
乐昌市翰林苑药品销售店(个人独资)
粤CB751000131
特此通告。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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