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乐昌市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智能机器人 |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 手机版
| 简体版 | 繁体版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9年2月1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乐昌)食药监食罚〔2019〕17号 孔彩玲(乐昌市华富人家饮食店)购进猪肉时未保存相关凭证及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案 孔彩玲(乐昌市华富人家饮食店) 孔彩玲 购进猪肉时未保存相关凭证及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动履行2019.1.25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25日  
2 (乐昌)食药监食罚〔2019〕14号 刘惠玲(乐昌市麻辣英雄永乐城店)经营重金属铅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姜案 刘惠玲(乐昌市麻辣英雄永乐城店) 刘惠玲 经营重金属铅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自动履行2019.1.25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25日  
3 (乐昌)食药监食罚〔2019〕15号 黄常志(乐昌市黄记万家福生活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品案 黄常志(乐昌市黄记万家福生活超市) 黄常志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自动履行2019.1.25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25日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