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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7年07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乐昌)食药监食罚〔2017〕12号 乐昌市长来镇中学食堂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未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案 乐昌市长来镇中学 李根茂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未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七条 自动履行2017.7.5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22日  
2 (乐昌)食药监妆罚〔2017〕1号 邱美娟(乐昌市邱小美百货店)经营未经检验的进口化妆品案 乐昌市邱小美百货店 邱美娟 经营未经检验的进口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 自动履行2017.6.30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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