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决定文书编号 |
1 | 乐昌市梅花镇康民药店分店(李建兰)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案 | 乐昌市梅花镇康民药店分店(李建兰) | 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900元 | 乐市监罚字(2020)第3号 |
2 | 乐昌市廊田镇万家福超市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案 | 乐昌市廊田镇万家福超市 | 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七)项的规 | 警告 | 乐市监罚字(2020)第4号 |
3 | 乐昌市好易购商店(莫金城)未按规定要求销售散装食品案 | 乐昌市好易购商店(莫金城) | 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七)项的规定 | 警告 | 乐市监罚字(2020)第5号 |
4 | 乐昌市坪石镇金灿饭店使用清洗消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餐具(筷子)案 | 乐昌市坪石镇金灿饭店 | 使用清洗消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餐具(筷子)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五)项的规定 | 警告 | 乐市监罚字(2020)第6号 |
5 | 乐昌市坪石金穗连锁超市经营散装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案 | 乐昌市坪石金穗连锁超市 | 经营散装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七)项的规定 | 警告 | 乐市监罚字(2020)第8号 |
6 | 乐昌市坪石康顺平价药店违反规定未明码标价销售药品案 | 乐昌市坪石康顺平价药店 | 违反规定未明码标价销售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 | 1、责令改正;2、处以1000元的罚款。 | 乐市监罚字(2020)第9号 |
7 | 乐昌市坪石镇大众平价药店违反规定未明码标价销售药品案 | 乐昌市坪石镇大众平价药店 | 违反规定未明码标价销售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1、责令改正;2、处以1000元的罚款。 | 乐市监罚字(2020)第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