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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情况公告(2017年1期)

为了加强保健食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保健食品食用安全,我局严格按照2017年度保健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实施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截止2017年7月,共完成保健食品监督抽检4批次,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75%,抽检情况明细详见附件。
针对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对检验不合格保健食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特别提醒消费者,应在合法正规的商店、药店等购买保健食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网站( http://www.sfda.gov.cn) 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保健食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保健食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保健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1。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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