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日至1月31日,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2批次,合格12批次,合格率100%。各类食品的抽检情况具体为粮食加工品2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食用油1批次、饼干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5批次,检验结果均合格,各类食品的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备注:合格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次和所检项目)
附件: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开表(第一期).xls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