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共抽检112批次样品,其中生产环节10批次、餐饮环节41批次,流通环节6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102批次,不合格10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1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肉制品9批次、调味品9批次、乳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酒类1批次、罐头2批次、糕点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豆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蜂产品3批次、食糖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饮料4批次、餐饮食品19批次、食用农产品19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餐饮食品6批次、食用农产品4批次。
一、微生物问题:
1、乐昌市肥珍食店使用的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乐昌市红燕食馆使用的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乐昌市味湛城粥粉面店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1、乐昌市廊田镇金龟粮油店销售的红头葱检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乐昌市自新蔬菜档销售的豇豆检出倍硫磷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乐昌市夫子蔬菜档销售的豇豆检出倍硫磷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乐昌市廊田镇田春饭店销售的上海青检出毒死蜱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其他问题:
1、乐昌市国炬港式烧味餐厅使用的餐饮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乐昌市林朝雄小吃店使用的餐饮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乐昌市肥珍食店使用的餐饮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按照有关要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档案,并按规定在有关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四、不合格项目分析:
1、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如果食品中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大肠菌群超标说明食品卫生质量存在缺陷,存在被肠道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腹泻,严重的可能引起呕吐等症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规定,大肠菌群在消毒餐(饮)具中为不得检出。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一是餐饮具清洗不彻底;二是消毒餐饮具用消毒液未达到规定浓度,或者餐饮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温度,或者是消毒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
2、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和氯氟氰菊酯都是广谱杀虫剂,被广泛用于花生、大豆、棉花、果树、蔬菜害虫的防治。其具有活性高,药效迅速,喷洒后耐雨水冲刷的特点。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混合使用,可产生增效作用,具有极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而且作用快、持效长。人体若接触大量高效氯氟氰菊酯和氯氟氰菊酯,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
高效氯氟氰菊酯和氯氟氰菊酯安全间隔期为21天,样品的高效氯氟氰菊酯和氯氟氰菊酯超标,说明其可能在喷洒高效氯氟氰菊酯和氯氟氰菊酯农药后,不到21天就被销售,从而导致该农残超标。
3、倍硫磷:倍硫磷属于广谱、速效、中毒有机磷类杀虫剂、杀螨剂;具触杀、胃毒作用,及一定的内吸作用,残效期长;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小麦吸浆虫,大豆食心虫等。少量摄入对人体无太大影响,大量摄入可能导致急性中毒后可诱发中间型综合症,主要表现为突触后的神经肌接触头损伤,罹及呼吸肌,重者可导致呼吸肌麻痹。
造成蔬倍硫磷中倍硫磷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主要集中在农村,缺乏食品安全意识,对农药残留超标可能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对相关标准法律法规了解不够。
4、毒死蜱:氯吡硫磷,又名毒死蜱,对多种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均具有较好防效;与常规农药相比毒性低,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如1605、甲胺磷、氧乐果等)的首选药剂,所以毒死蜱的检出也相对常见,但对人体仍存在危害,抑制体内神经中的乙酰胆碱酯酶AChE或胆碱酯酶ChE的活性而破坏了正常的神经冲动传导,引起一系列中毒症状:异常兴奋、痉挛、麻痹、死亡。
造成普通白菜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主要集中在农村,缺乏食品安全意识,对农药残留超标可能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对相关标准法律法规了解不够。
5、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可能通过皮肤、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体内,危害人体皮肤甚至造成继发性细菌或霉菌感染,可致全身中毒,造成腹痛、恶心、呕吐、腹泻、呕血、黑便、咽喉灼伤、喉痛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五、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明细表(第4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