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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第9期)

  乐昌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共抽检30批次样品,其中餐饮环节24批次,销售环节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29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1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调味品2批次、餐饮食品5批次、食用农产品6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餐饮食品1批次。

  一、微生物问题

  1、乐昌市同同饮食店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按照有关要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档案,并按规定在有关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四、不合格项目分析:

  1、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如果食品中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大肠菌群超标说明食品卫生质量存在缺陷,存在被肠道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腹泻,严重的可能引起呕吐等症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规定,大肠菌群在消毒餐(饮)具中为不得检出。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一是餐饮具清洗不彻底;二是消毒餐饮具用消毒液未达到规定浓度,或者餐饮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温度,或者是消毒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

  五、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明细汇总表(第9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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