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严格按照201
9
年度药品监督抽检计划,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实施药品监督抽检。201
9
年
第一季度
,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检
21
批次
(
2018年第四季度共完成药品抽检16批次
),截至目前共收到检验报告
18份(含2019年第一季度抽检的7份、2018年第四季度11份),
收到
合格药品
检验报告
18
批次,合格率
100
%。201
9
年
1
月
-3月
收到检验报告的药品抽检情况明细详见附件
(含
2018年第四季度抽检情况
)
。
特别提醒消费者,应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
药品
监督管理局网站 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
15
。
乐昌市
市场
监督管理局
201
9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