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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药品监督抽检情况公告(2017年2期)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严格按照2017年度药品监督抽检计划,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实施药品监督抽检。2017年6月,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检9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合格率88.9%。药品抽检情况明细详见附件。
针对药品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对检验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特别提醒消费者,应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网站( http://www.sfda.gov.cn) 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1。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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