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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餐饮小食店、熟食摊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股室、稽查局:

为规范各餐饮小食店、市场熟食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巩固创卫成果,决定开展小餐饮、熟食摊档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

20151081012日,为期五天。

二、   人员安排

第一组:

组长:李首魁

成员:张勇君、谢思敏、陈亮、张吉勇、朱伟

负责:香花街、解放路以南,河南片

第二组:

组长:徐建彬

成员:肖忠、黎慧、惠冬平、邓伟明、李志虎

负责:香花街、解放路以北,铁路沿线以北

第三组:

组长:黎晓岚

成员:李德全、苏治明、肖光明

负责:市场熟食摊档

三、   工作内容

(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督促其亮证经营;

    (二)督促各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三)对餐饮单位食品处理区域环境卫生差,“三防设施”不完善或不使用,功能区域流程不合理等问题,督促餐饮单位硬件设施升级改造;

    (四)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五)督促各餐饮单位卫生制度上墙;

(六)市场熟食摊档的证照、“三防设施”、原材料进货索票索证等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执法人员要以对公众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清查行动的紧迫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克服畏难情绪。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行动中要确保人身安全,防止松懈、畏难、厌战情绪,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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