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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未通过现场核查湿粉类食品生产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湿米粉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DBS44/ 017-2021),规范我市湿米粉类产品生产行为,及时消除湿米粉食品安全隐患,防范米酵菌酸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局将湿粉作为高风险品种加强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湿粉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湿粉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及频次,对湿粉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经检查,目前我市有2家湿粉生产单位不符合新地标要求,从4月起处于停产停业状态,现将2家湿粉生产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详细见《乐昌市未通过现场核查湿粉类食品生产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结果》)。

  联系电话:0751-5571160。

  附件:乐昌市未通过现场核查湿粉类食品生产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结果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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