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转
2013
年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
2014
年预算的通知》(乐财预
[2014]5
号)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对本单位
2013
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支出情况说明如下:
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为
0
元;车辆定编数为
2
台,实有公务用车
2
台,
2013
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2000
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主要包括车辆的保险、年票、路桥费、汽油、维修、保养等;公务接待费
153000
元,主要为接待上级审计机关领导到我局考察调研、工作检查及我局下乡开展审计业务工作用餐、外调工作用餐等。
二
O
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