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转 
 2013 
 年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 
 2014 
 年预算的通知》(乐财预 
 [2014]5 
 号)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对本单位 
 2013 
 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支出情况说明如下: 
 
 
 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为 
 0 
 元;车辆定编数为 
 2 
 台,实有公务用车 
 2 
 台, 
 2013 
 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2000 
 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主要包括车辆的保险、年票、路桥费、汽油、维修、保养等;公务接待费 
 153000 
 元,主要为接待上级审计机关领导到我局考察调研、工作检查及我局下乡开展审计业务工作用餐、外调工作用餐等。 
 
 
 
    
 
    
 
    
 
 
 二 
 O 
 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