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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对202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推动宏观政策提效、改革举措落地、惠民生解民忧、权力规范运行”四大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部门、各单位顶压前行、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全市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优化收支结构,实现收支平稳均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8.1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1.5亿元,上年滚存结余3.85亿元,调入资金3.2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3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4.8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0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6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9亿元,调出资金0.06亿元。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保障基本民生等刚性支出,如安排1.05亿元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安排1.74亿元用于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兜牢民生底线;安排各类资金6.41亿元,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安排0.39亿元用于育儿补贴项目,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安排0.37亿元保障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推进学前“5085”普惠工程建设。

  ——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减税降费及退税共计0.8亿元。管好用好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增发国债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11.95亿元,有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项目落地见效,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

  ——审计整改总体格局进一步巩固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进一步完善,人大、纪委监委、巡察、组织等部门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事项,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

  一、 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8.16亿元、总支出44.8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5.91亿元、总支出15.1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03亿元、总支出0.0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91亿元、总支出4.6亿元。截至2025年末,政府债务余额79亿元,较2024年末余额68.06亿元增加10.94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精准,调整幅度较大。2025年乐昌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调整较大。

  (二)未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制度。经抽查发现,2025年有部分资金下达时间早于联席会议审批时间。

  (三)财政收入管理不规范。5个单位非税收入应收未收220.27万元。财政专户非税收入553.43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四)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市财政局将保证金、捐赠资金、暂存款、补偿费等不属于非税收入资金1484.89万元纳入非税收入专户核算。        

  (五)未按规定核算存量资金。2025年市财政局共收回结余结转资金1014.48万元,列入“其他收入”科目核算,未按规定列入“暂存款”科目核算。

  (六)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3个专项债券项目当年申请资金未在当年使用完毕,金额1736.64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10个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1个单位报损资产,1个办事处车库和仓库新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方选取、健身器材采购,1个单位车辆租赁服务均未经集体决策。

  (二)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1个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不符合“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1个办事处2个单位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不相容职务未分离,由一人完成采购验收签字。1个镇公务车外出广州、东莞等地未在公务车平台申请用车。

  (三)未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1个镇1个办事处5个单位未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四)政府采购不规范。1个单位2个项目未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备案,1个项目未在中标后30日内签订合同。1个单位采购商品送货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1个办事处1个邀标项目,在评标阶段有效投标不足3家的情况下仍确定中标单位。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实际收支与年初预算差异大。1个镇未按规定核算水电站上缴的发电收益;1个办事处未按规定核算租金收入。1个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年度考核奖等支出审批不完善及部分附件缺失;1个办事处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1个单位车辆通行费均未取得发票;1个办事处多人出差补助转至一人账户,差旅住宿费及餐费发票无经办人、证明人签字,部分公务车维修无维修验收单。

  (六)合同签订不规范。1个单位7份公务用车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车辆单价和租赁司机费用。

  三、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2年至2025年6月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政策性森林保险等其他政策落实情况。

  (一)2022年至2025年6月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审计了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分配不及时。2025年3月,上级下达2025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要求2个月内分配到具体项目,截至2025年8月仍未分配。二是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不及时2025年第一季度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4月通过审批,截至8月未拨付。三是绩效自评工作不到位2022年至2024年乐昌市共统筹安排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176个,方案要求开展全面自评,实际绩效自评率为60.80%,主管单位也未按要求对资金使用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汇总并核查。四是项目未及时结算。2个项目已完工未及时办理结算。五是项目未按图施工。1个项目设计图显示道路两侧建设47米护栏,实际未建。1个项目设计图显示建设篮球场护网长度为65米,实际测量长度为49米;设计图显示建设2个6.5*1.5米特色花基,实际未建。六是项目设计不精准。1个项目设计要求路面宽度应为20.3米,可施工的路面宽度仅为11.8米,设计图未按实际情况进行绘制。

  (二)其他政策落实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政策性森林保险、三查押金等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性森林保险管理混乱。1个单位少收政策性森林保险协保费;7笔商品林保单未享受无赔优待政策;未对政策性森林保险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和归档。二是资金清退、发放不及时1个办事处未及时清退三查押金和计生押金;未及时退回医保基金;未及时发放辖区人员独生子女费。1个办事处未及时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三是补贴发放未按细则要求计算1个单位冷链仓储物流服务补贴细则要求按鸡笼、大菜框、小泡沫箱等物流载具的规格计算运输费,实际补贴2024年的豇豆及柰李的运输费是按车次计量,不符合补贴细则要求。

  四、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4年乐昌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补短板项目和其他民生项目。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补短板专项审计情况。重点抽查了2024年5个镇农污治理项目招标投标及施工过程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招投标管理不规范。5个镇施工招标文件设置“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纳税信用等级”不合理加分项;1个镇未对中标单位的异常投标单价进行修正。二是合同执行不到位。2个镇未按合同约定购买建筑工程险或安装工程险;3个镇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履约保证。三是工程建设管理混乱。4个镇未做管道闭水试验;1个镇40个自然村未做资源化利用池滤沟;4个镇部分检查井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禁止的砖砌工艺;2个镇未委托第三方开展工程质量检测;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审查材料同意进场使用日期早于材料送检日期,监理资料缺失。四是工程质量管控不严。1个镇部分原材料进场未经报验及检测;2个镇部分排水管厚度及检测指标不满足规范要求;1个镇混凝土强度检验批次不足、检查井承压圈混凝土强度未达设计要求;1个镇部分自拌混凝土抗压强度未达设计要求;5个镇部分施工工序、内容、用材用料未按设计施工;1个镇个别村组污水处理终端存在施工质量缺陷,污水处理效果不佳。

  (二)其他民生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石漠化治理(二期)、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内涝治理(一期)、新城中学等民生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设计施工。1个项目造林树种设计为光皮树、女贞等,实际种植了湿地松、柏树等。二是施工质量未达林分优化效果。林分优化局部图斑与往期石漠化治理区域重叠,栽植点位沿用原有正常成活树苗树坑,影响林分优化效果。三是工程管理不规范。1个镇1个项目验收流于形式,2个项目监理日志填写流于形式。1个办事处1个项目未根据合同约定留存质保金。四是未按合同约定金额编制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个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应编制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610.5万元,但施工单位只编制了667.05万元。五是部分进度款计量依据不足。1个项目的申请进度款资料中钢板桩作为隐蔽的永久支护结构缺少隐蔽验收照片、签证单等资料。是建设项目日常管护不到位。1个项目学生宿舍门和风扇存在明显损坏,五楼墙壁渗水;食堂厨房排烟系统无法正常排烟;草坪地灯旁有凹陷积水,存在漏电隐患。

  五、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国企收支等审计,重点关注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国有企业收支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资产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6处房屋漏登记在资产台账中,5处资产已拍卖或已转让仍登记在资产台账中,1处房产已转让由于有纠纷未完成过户,4处资产被政府征用无相关征用资料,66处资产由于偏远、破旧、产权争议等闲置未能有效利用,直属公司及基层社的大量优质资产已变卖用于转制,目前剩余的多是低效老旧资产;1个镇1个办事处3个单位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账卡不符,部分固定资产未粘贴固定资产卡片。三资管理指导督促不到位1个镇5个村小组公示金额均少于账面实际金额,资金余额未及时缴存;1个镇1个村小组“三资”平台录入山塘面积70亩,实际面积1.95亩;1个镇2个村小组水利资源和土地出租未签订租赁协议。三是固定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1个办事处行政办公楼未办理产权变更、居民区办公楼未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个国有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经营管理混乱,收支真实性难以核实1个国企海鲜及肉类消耗量异常,成本真实性难以核实;员工以现金和个人微信账号的形式收取餐费和月饼销售款;未按实际填列出库单,单据未编号,存根未装订。1个国企餐厅人工成本高、原材料成本占比大,景区现场售票、验票、登记台账均为同一人,餐厅和驿站存在现金收款,收入支出真实性难以核实。二是内部控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1个国企未制定《企业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发放员工绩效未经集体决策;部分支付凭证无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1个国企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三是超标准发放薪资1个国企超标准发放领导班子工资和绩效。四是资产管理不完善。1个国企固定资产未定期盘点、部分资产账实不符;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国企现金收款未及时存入银行;职工房改房交易增值收益未上缴财政;POS机未进行每日结算、当日对账,未保留纸质交易凭证。是项目建设管理流于形式。1个国企隐患整治及提升项目设备材料实际进场时间早于成交通知书时间;消防施工项目、墙面翻新施工合同要素签订不全;建筑防水补漏墙面翻新工程项目验收流于形式。

  六、审计建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抓实财政预算管控,持续夯实财政保障根基。持续细化优化预算编制流程,全面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精准性与可执行性;强化财政收支统筹调度,压实税费征管责任,实现税费应收尽收,稳步提升财政综合保障水平;严格贯彻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从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安排非刚性、非重点领域资金,统筹调配财政资源向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关键领域倾斜。

  (二)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隐患。紧盯地方财政收支紧平衡现状,建立财政运行动态监测机制,严密防范库款调度、资金支付各类风险,不折不扣落实“三保”支出保障责任;同步紧盯政府债务、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等重点领域潜在风险,健全风险识别、预警、处置闭环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强化工程项目全流程管理,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见效。统筹抓好重点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及落地推进,破解项目投资审批、工程招投标、用地用能报批等前期堵点难点;健全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管控机制,完善工程建设内控制度与项目管理责任体系,规范项目施工、变更、验收各环节流程,严把工程质量关口,健全项目绩效全过程跟踪评价机制,强化资金使用效益管控。保障项目建设合规有序推进,加快形成有效实物工作量。

  (四)聚焦民生领域投入,坚决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聚焦养老、教育、医疗等核心民生领域持续发力,从严规范民生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监管全流程,强化民生工程项目全过程管控,统筹项目建设与后期运维,着力扭转“重建设、轻运维”倾向。强化民生领域风险预判防控,全方位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五)规范国有资产监管,全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完善覆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与运营监督体系,督促各单位细化完善“三重一大”决策配套制度与操作流程。压实国有企业经营主体责任,持续优化业务布局,推动降本增效,提升核心竞争能力。深度盘活存量国有资源,紧盯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闭环管控,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效与资产使用效益,坚决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稳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有效推进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问题的整改,市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干字当头、实干为要,立足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忠诚履职,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乐昌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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