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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审计局关于乐昌市2016年6月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的报告


    按照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部署,以及《审计署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乐昌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共2人,对乐昌市截至2016年6月末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脱贫攻坚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抽查了乐昌市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金融办和扶贫办。
    一、审计评价
    乐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责成乐昌市发改局作为乐昌市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牵头部门,联合经信局、住建局等部门贯彻落实好“三去一降一补”;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制度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有序推进。
    二、基本情况
    (一)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
    新时期脱贫攻坚,我市共有39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其中:中省直帮扶8个,东莞市帮扶29个,韶关市帮扶2个;157个非贫困村(居委)的贫困人口,由我市及韶关市派出17个驻镇工作组进行面上帮扶。自开展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以来,我市多措并举,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
    1、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机制建立情况。为落实好省、市、县、镇、村五级书记抓扶贫责任机制,乐昌市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和第一副组长的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党政一把手对本市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
落实相对贫困人口全覆盖的挂钩联系帮扶责任,一是建立精准选派使用机制,选派23名市直机关单位的科级干部到东莞市帮扶的23个相对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二是成立驻镇(街道)工作组,全力协助各镇(街道)推进面上分散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工作。三是建立干部联系帮扶制度,责任到人,帮扶到户。四是制定《乐昌市新时期分散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攻坚驻镇(街道)工作组管理办法》(送审稿,已呈政府分管领导批示)。
    2、扶贫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情况。2016年4月26日,我市召开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工作动员大会,17个驻镇工作组、39个驻村工作队开始全力开展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和制定帮扶规划这3项工作,逐户登门核查,记录和填写《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村帮扶记录簿》、《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乐昌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扶工作台账》、《乐昌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日志》。截至2016年6月30日,我市39个省定相对贫困村中共有1601户相对贫困户,4829人相对贫困人口;157个非贫困村(居委)中共有3757户相对贫困户,9816人相对贫困人口。已全部完成建档立卡,录入省新时期精准扶贫信息平台,报省审核。
    3、扶贫规划(计划)的制定情况。我市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制定了《乐昌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乐昌市新时期相对贫困村定点扶贫工作方案》、《乐昌市新时期分散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方案》一个意见和两个方案(均为发文稿,于2016年4月24日完成拟稿,5月17日通过市党政领导班子批复),同时建立健全了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考核制度。
    4、财政支持政策落实情况。今年3月以来,我市党政班子对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3次专题会议研究,为保障扶贫资金精准使用、专项使用,我市拟定对上级按人均2万元计算的财政扶贫资金实行统分结合,科学合理使用。同时,加大本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本级资金用于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现已草拟出《乐昌市精准扶贫2016年度本级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5、其他。通过派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政策知多少》宣传手册以及《习近平关于扶贫开发论述摘编》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通过编写《乐昌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简报》,向各有关单位通报脱贫攻坚进程,现已编写至18期。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落实情况。
    1、工作方案(计划)的制定情况。
    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作为乐昌市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牵头部门,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韶、市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韶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以及五个专项行动计划的精神和要求,于今年6月初草拟了《乐昌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并先后两次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意见,期间对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截止2016年6月末,《乐昌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意见征求环节已基本结束。
    2、去产能任务落实情况。
    (1)开展调查核实“僵尸企业”。乐昌市经信局制定了乐昌市国有(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介机构对全市国有(集体)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开展了“僵尸企业”数据库前期调查工作,经汇总统计,全市共有57家企业(其中特困企业8家、关停企业49家);完成了初步产权登记,结合企业清产核资数据及有关资料,经核实符合“僵尸企业”的33家(其中特困企业7家、关停企业26家),并对以上企业在系统上录入基本信息,进行了初步产权登记。
    (2)乐昌市经信局向全市企业发放了《关于开展去产能摸查工作的通知》,对经营困难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淘汰、过剩产能情况进行摸查,经审核,共有9家企业的资料上报韶关经信局。
    (3)乐昌市经信局先后提交《乐昌市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及产业承接情况》、《乐昌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以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优化产业布局。
    3、去库存任务落实情况。
    我市截至2016年5月末商品房库存面积78.84万平方米,2016年1-6月化解商品房库存23.07万平方米,化解商品房套数1897套。
    乐昌市住建局牵头落实去库存工作任务,现已草拟出《乐昌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征求意见稿。
    4、去杠杆任务落实情况。
    (1)金融部分。人民银行乐昌市支行开展了住房市场调研,加强了对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检测和综合评级管理,加强了金融风险监测,落实了普惠金融试点工作。
    (2)打击非法集资部分。乐昌市金融办开展了“5.15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派发宣传手册,并通过乐昌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和公众信息网播放非法集资视频。

乐昌市审计局

二○一六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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