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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2022年第一季度中央及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以及审计署、省审计厅、韶关市审计局的部署和《乐昌市审计局对乐昌市2022年第一季度中央及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的通知》(乐审通〔2022〕3号),乐昌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2月21日至3月31日,对乐昌市2021年度中央及省级直达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等。并延伸调查了乐昌市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审计工作得到了乐昌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相关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乐昌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乐昌市收到2021年度中央财政直达资金19项共70,968.44万元。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2项,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和体制结算;二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7项,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养老保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就业补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民生资金。

  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显示,截至2021年12月底,乐昌市财政局已分配下达财政直达资金70,968.44万元,分配率为100%;已支出70,364.13万元,支出率为99.15%。

  二、审计总体评价

  乐昌市财政局按照中央、省和韶关市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分配下达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各主管部门基本能在直达资金下达后尽快安排使用,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实效。但本次审计也发现,乐昌市存在未及时将直达资金项目支出及资金发放明细数据导入监控系统方面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直达资金管理方面:

  乐昌市财政局未及时将2项直达资金项目支出和2项直达资金项目的发放明细数据导入监控系统。

  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六、关于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生产系统与监控系统的数据对接,及时将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确保相关数据同步一致、准确完整”及《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2021〕9号)“三、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将相关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数据导入到监控系统,对数据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的规定。

  审计指出问题后,乐昌市财政局已将上述直达资金支付信息和发放明细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完成整改。

  根据上述条款,乐昌市财政局应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生产系统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数据对接,及时上传同步直达资金支付信息及发放明细数据。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的管理使用。乐昌市财政局和相关主管单位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规范有效使用资金,加强资金日常使用的监督,确保直达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的监控监管。乐昌市财政局应提高对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水平,强化预算指标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发放等信息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对接,加快实现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信息数据的自动采集和传输,确保相关数据同步一致,促进资金快速落实到位、规范安全使用。




  乐昌市审计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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