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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乐昌市水务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乐昌水务局是主管全市水务工作的职能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共10个,分别是:水务局本部、乐昌市水政监察大队、乐昌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乐昌市梅花灌区水利联合所、乐昌市丰收水库管理所、乐昌市东洛水库管理处、乐昌市龙山水库管理处、乐昌市廊北灌溉工程管理处、乐昌市机电排灌管理总站、乐昌市金鸡水库管理所。

局机关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有关水利项目初步设计;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4)承担水资源保护责任。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市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引用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

5)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市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6)承担防治水土流失责任。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监管;

7)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和机电排灌工作;

8)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处理本地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

9)负责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

11)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低温雨雪冰冻工作,负责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 21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在编14 人,退休40人。

  2、乐昌市水政监察大队共有参公事业编制12 人。实有在编8人,退休人数3人。

3、乐昌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编6人。

4、乐昌市东洛水库工程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25人。实有在编1人。

5、乐昌市梅花灌区水利联合所共有事业编制22人。实有在编4人,退休人数9人。

6、乐昌市丰收水库管理所共有事业编制10人。实有在编3人,退休人数2人。

7、乐昌市龙山水库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37人。实有在编53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8、乐昌市廊北灌溉工程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53人。实有在编51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9、乐昌市机电排灌管理总站共有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编20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10、乐昌市金鸡水库管理所共有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编9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二是做好防汛防风抗旱三防工作;三是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四是做好年度规划计划编报工作;五是进一步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行政执法;六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零事故;七是继续做好扶贫工作;八是加强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10454.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54.84万元,占100%。比上年减2649.94万元,减幅为34%

 

主要原因是山区五市中小河流上级专项资金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54.8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年支出预算10454.84万元,比上年增加2649.94万元,增幅为34%,主要原因是山区五市中小河流上级专项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605.1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78%,比上年增24.6万元,增幅4.23%,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0.2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生活的补助210.8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9849.7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4.22%,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2625.33万元,增长36.34%,原因是山区五市中小河流上级专项资金增加。

其中:

1、小水电技改扶持180万元,该项资金为退还给水电站因增值税税率调整而多缴纳的城市建设附加等税费,旨在减轻企业税负,为本年新增项目;

2、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403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8.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减少、用于乐昌市中小河流的治理。

32016年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省级补助资金(水利专户)4893.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4840万元,县级资金53.7万元。用于乐昌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标准化水厂建设及管材配置,为本年新增项目。

42016年第一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99.059万元,大中型水库后期复制资金直补到人,为发放给水库移民的生活补助。为本年新增项目。

5、水库移民粮差补助项目5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解决水库移民因粮食差价带来的生活方面的暂时困难,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6、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经费(体制改革)项目234万元,该项资金为拨付给水利系统下属四个二类事业单位(廊北灌区、龙山水库、金鸡水库、机电排灌管理总站)的人员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7、市区防洪堤维修养护经费支出7.48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我市市区防洪堤的维修养护,为本年新增项目。

8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养护中央补助资金(水利专户)151万元,该项资金用于乐昌市中央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为上级安排资金。

9、龙山水库维修资金20万元,本年新增项目,用于龙山水库维修养护。

10、白石镇镇区排水渠维修养护10万元,为本年新增项目。

11、廊北水圳维修养护4.5万元,为本年新增项目。

12、防汛及三防业务经费共62.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家19.5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三防办值班人员值班补助及三防办日常经费开支中,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20万元用于采购紧急抢险物资及仓库物资修整,确保我市防汛、防冰冻及抗旱物资采购资金需求,32.09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水库动态监管系统运行与维护、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设备运行与维护、三防办仓库管理人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确保系统安全完整,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13、水资源费整治30万元,该项资金为县级配套资金,用于开展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0万元。

14、灌区维护经费40万元,该项资金为拨付给下属四个事业单位(乐昌市龙山水库管理处、乐昌市廊北灌溉工程管理处、乐昌市金鸡水库管理所、乐昌市丰收水库管理所)的专项经费,用于灌区的维修养护,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15、公益性小型水库管理人员补助经费13.2万元,该项资金为小型水库管理人员补助经费,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予以发放,旨在提高小型水库管理人员的生活水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57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包括办公费4.65万元、印刷费1.05万元、邮电费3.39万元、差旅费10.55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1.4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88万元、电费6.9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邮电费3.39万元、培训费0.52万元、 工会经费0.5万元、其他费用2.16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6万元,减幅19%,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俭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2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俭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次数,力争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本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51231日水务局本级固定资产合计525.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购置了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

其中:

1、房屋及建筑物310.9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58.4%、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专用设备20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与上年相比增加6.2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购置了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

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91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八、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乐昌市村村通自来水建设工程、水库移民等项目工程的建设,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产经营,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均为0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第二部分  2016乐昌市水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补充公开).xls(点击附件)

 

 

 

 

 

乐昌市水务局

201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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