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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乐昌市水务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乐昌水务局是主管全市水务工作的职能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共12个,分别是:水务局本部、乐昌市水政监察大队、乐昌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乐昌市梅花灌区水利联合所、乐昌市丰收水库管理所、乐昌市东洛水库管理处、乐昌市龙山水库管理处、乐昌市廊北灌溉工程管理处、乐昌市机电排灌管理总站、乐昌市金鸡水库管理所、乐昌市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乐昌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局机关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有关水利项目初步设计;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4)承担水资源保护责任。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市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引用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

5)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市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6)承担防治水土流失责任。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监管;

7)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和机电排灌工作;

8)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处理本地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

9)负责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

11)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低温雨雪冰冻工作,负责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 21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在编18 人,退休39人。

2、乐昌市水政监察大队共有参公事业编制12 人。实有在编9人,退休人数4人。

3、乐昌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编6人。

4、乐昌市东洛水库工程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25人。实有在编1人。

5、乐昌市梅花灌区水利联合所共有事业编制22人。实有在编8人,退休人数9人。

6、乐昌市丰收水库管理所共有事业编制10人。实有在编3人,退休人数3人。

7、乐昌市龙山水库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37人。实有在编46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8、乐昌市廊北灌溉工程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53人。实有在编48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9、乐昌市机电排灌管理总站共有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编15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10、乐昌市金鸡水库管理所共有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编8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未纳入本次部门预算。

11、乐昌市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共有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编0人,退休人员0人。

12、乐昌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有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编0人,退休人员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全市水利项目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十三五”年度规划计划编报工作;四是做好乐昌市水土保持项目审批管理工作;五是进一步抓好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六是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七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7138.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16.79万元,减幅31.73%,主要原因是乐昌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山区五市中小河流上级专项资金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36.10万元,基金预算拨款801.9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7138.04万元,比上年减3316.79万元,减幅31.73%,主要原因是乐昌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山区五市中小河流上级专项资金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6336.10万元,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801.9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656.9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37%,比上年增加51.81万元,增幅8.56%,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58.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9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商品和服务支出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7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经费未纳入当年预算安排;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1.1万元,与上年相比81.6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退休职工人数增加,退休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6481.1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9.63%,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减3368.62万元,减少34.2%,原因是乐昌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山区五市中小河流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其中:

1、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经费(体制改革)项目234万元,该项资金为拨付给水利系统下属四个二类事业单位(廊北灌区、龙山水库、金鸡水库、机电排灌管理总站)的人员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小水电技改扶持项目支出300万元,该项资金为退还给水电站因增值税税率调整而多缴纳的城市建设附加等税费,旨在减轻企业税负,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3、2017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移民补助)395.94万元,该项资金为上级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为本年新增项目资金安排支出。

4、2017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支出256万元,该项资金为上级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为本年新增项目资金安排支出。

5、梅花水库移民项目11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梅花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为本年新增项目资金安排支出。

6、龙山水库移民项目4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龙山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为本年新增项目资金安排支出。

7、2017年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921.89万元,该项资金为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用于乐昌市山区五市中小河流的治理,河道清淤,河堤加固等项目。

8、2017年部分水利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第三批)1377.81万元,该项资金为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用于乐昌市中小河流的治理项目。

9、2017年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661.5万元,该项资金为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用于乐昌市中小河流的治理。

10、市区防洪堤维修养护经费支出7.48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我市市区防洪堤的维修养护,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11、灌区维护经费支出共40万元,该项资金为拨付给下属四个事业单位(乐昌市龙山水库管理处、乐昌市廊北灌溉工程管理处、乐昌市金鸡水库管理所、乐昌市丰收水库管理所)的专项经费,用于灌区的维修养护,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12、防汛(三防经费)5万元,该项资金用于三防办值班人员值班补助及三防办日常经费开支中,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13、三防业务经费项目支出32.09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我市水库动态监管系统运行与维护、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设备运行与维护、三防办仓库管理人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14、梅花镇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养护费4.92万元,该项资金为上年结余资金。

15、水库移民粮差补助项目5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解决水库移民因粮食差价带来的生活方面的暂时困难,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16、乐昌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小型集中供水部分)项目支出县级配套资金34.487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小型集中供水部分工程,该项工程县级配套资金共安排资金95.667万元,分三年安排,其中2016年已安排53.7万元,本年安排34.487万元。

17、三防(防汛、防冰冻及抗旱物资采购)10万元,该项资金为三防办用于采购紧急抢险物资及仓库物资修整,确保我市防汛、防冰冻及抗旱物资采购资金需求,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包括办公费4.65万元、印刷费1.05万元、邮电费3.39万元、差旅费10.55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1.4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88万元、电费6.9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邮电费3.39万元、培训费0.52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06万元、其他费用4.96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3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0.9万元,减少3.77%,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23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预算与上年减少0.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俭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支出,较少公务用车的使用率。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本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61231日水务局本级固定资产合计52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6万元,增幅为0.77%增加的原因是购置了电脑等办公设备。

其中:

1、房屋及建筑物310.9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专用设备(主要为电脑、车辆、空调等办公设备)212.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购置了电脑等办公设备。

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91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乐昌市村村通自来水建设工程、水库移民等项目工程的建设,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产经营,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均为0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第二部分 2017乐昌市水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补充公开).xls

 

 

 

 

 

 

                                           乐昌市水务局
                                           201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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