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通知》(乐财预〔2017〕2号)和《下达2017年度财政预算的通知》(乐财预〔2017〕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17年财政预算基本情况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乐昌市安监局根据乐机编委〔2005〕28号文于2005年9月成立,是独立财务核算单位,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局内设机构现有:办公室、监督管理一股、监督管理二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和执法监察大队共六个股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市安监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韶、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镇级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市重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乐昌市安监局2017年现有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2人。财政供养人员14人(公务员11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人;工勤2人);村镇园区其他安全生产监管专职安全员67人(标准2.8万元/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强化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问责制,严肃事故处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趋于好转,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市安监局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乐昌市安监局2017年预算收入数为383.0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83.0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万元;医疗保障5.69万元;行政运行135.17万元;安全监管监察专项50万元;其他安全监管专职安全员工资187.6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乐昌市安监局2017年预算支出数为38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5.47万元,占总支出的37.97%,比上年减少12.48万元,减少0.79%;安全监管监察专项50万元,占全年支出13.05%,比去年增加10万元,增加25%;其他安全监管专职安全人员支出187.6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8.97%,与上年持平。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03万元;其他监管专职安全人员支出187.6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预算减少11.1万元,减少40%,减少的原因:我局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乐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
年3月13日
附件3:乐昌市2017年预算公开表格范本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