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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 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乐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分。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监管股、用地规划管理股、工程规划管理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监管股、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股、市政建设管理股、市容环卫管理股、公共事业管理股、坪石办事处等12个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行政编制 28 名,事业编制 52 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数4名,退休人员 38 名,均为财政供养人员。

(三) 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维系本单位日常工作的运作,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管理与监督;推进本市规划及市政工程管理监督;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宜居城乡建设;加强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有效推进建筑节能;加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供水排水、路灯灯饰、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燃气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 年收入预算 8234.17 万元,比上年增 1987.66 万元,增幅 32 %,主要原因是 因工作业务需要,项目增加,收入增大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480.39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 1753.78 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 年支出预算 8234.17 万元,比上年增 1987.66 万元,增幅 32 %,主要原因是 因工作业务需要,项目增加,收入增大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480.39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 1753.78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 847.3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比上年增101.99万元,增13%,原因是提高了住房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9.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7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7386.84万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0%,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1885.67万元,增长34%,原因是工作业务需要,项目增加 。其中:其中:001项目 市建设系统党建工作经费5万 元 , 用于住建局建设系统的党建进给,与去年持平; 002项目 污水处理厂运行费1047万 元 。 用于城市的污水处理,与上年相比略有增加;003项目乐昌市城乡一体化PPP项目3690万元,用于城市的环境保洁,此项目为新增;004项目非统发人员工资(城管)99.63万元,用于发放原城管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比去年减少;005项目城管执法制式服装20.61万元,用于城管人员的服装费,此项目为新增;006项目检测室人员和公用经费45万元,用于检测室的日常和开支和人员经费;007项目非税收入返拨经费154.4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开支;008项目生态控制线划定40万元;009乐昌市第一批镇总体规划编制费用剩余款;010项目规划设计编制项目经费10万元;此三笔项目都用于城市规划;011项目南塔公园租金与维护经费4万元,用于南塔公园绿化维护;012项目乐昌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委托运营项目3.23万元,用于乐昌市城市垃圾保洁;013项目园林绿化养护费21万元,用于乐昌园林绿化养护;014项目“四防”装置养护费7.5万元,用于“四防”装置养护;015项目水厂代征42万元,拨付给自来水厂的代征费用;016项目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本级配套资金和017项目2018年危房改造项目本级配套资金326.5万元,用于危房改造。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50.5 万元,比上年 减13.93 万元, 减 幅 21 %,原因是 节约了日常的公用经费支出 。其中办公 7 万元、印刷费 1.2 万元、邮电费 7 万元、差旅费 4 万元、会议费 1 万元、福利费 0 万元、日常维修费 4 万元、专用材料 0 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 0 万元、办公用房水费 1 万元、电费 12 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 0 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 万元、其他费用 0 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 9.94 万元,与上年数相比 减12.56 万元, 减幅55 %,原因是 缩减了公务接待费用 。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8 万元 , 与上年数 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1.94 万元, 与上年数相比减少10.56万元,减幅84%,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缩减了公务接待支出 。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 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 0 万元,增(减) 0 %,其中:货物类采购 0 万元,工程类采购 0 万元,服务类采购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 年本 单位截至2017年12月 占有 固定 资产的总体情况 ,固定资产995.31万元,其中房屋474.36万元,车辆180.39万元,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340.56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无)。 收入 0元 ,支出 0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点击查看:部门预算补充公开表格(住建局2018).xls
2018年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预算(含下属环卫所和城监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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