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环卫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环卫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环卫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环卫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5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市消毒卫生杀虫队、市容卫生监察队。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城区河南片区、汽车站片区的大街小巷的卫生保洁和清运,卫生消毒、杀虫,市容市貌的监察工作和监管市区保洁公司和垃圾填埋场运营公司的运营情况。
第二部分环卫所2015年部门决算表
我部门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具体见附件。
第三部分环卫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环卫所2015年度总收入63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7.6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环卫所2015年度总支出637.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37.6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支出116.2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64万元,增加24.6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支出29.5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37万元,增长11.4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补助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决算支出491.8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74.92万元,减少13.22%,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的减少。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环卫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7.08万元,增长13.66%;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收入。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环卫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6万元。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环卫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用公务用车,但公务用车费用年度预算时没有上报,后经报批准,把公务用车的费用上报,所以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29万元,增长41.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63万元,增长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6万元,增长5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往返市区与垃圾填埋场的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迎接省卫生城市的复检接待了相关业务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占37.5%;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占62.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万元,2015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应急工作和往返市区与垃圾填埋场的路程。
2.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接待70批次,接待169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主要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5年一般公共决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81.41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15%,原因是职能减少。其中电费3.8万元,水费5.5万元,公务车运行费2万元,专用燃料30.11万元,专用材料18万元,日常维修费16万元,福利费用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基本已经报废,但未做报废处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未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我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具体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