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
1
个,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乐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分。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监管股、用地规划管理股、工程规划管理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监管股、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股、市政建设管理股、市容环卫管理股、公共事业管理股、坪石办事处等12个股室。主要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中心镇及村镇建设规划,市政建设和监督,城市绿化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行政编制
28
名,事业编制
52
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数4名,退休人员
38
名,均为财政供养人员。
(三)
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维系本单位日常工作的运作,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管理与监督;推进本市规划及市政工程管理监督;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宜居城乡建设;加强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有效推进建筑节能;加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供水排水、路灯灯饰、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
82341664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4803984
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
17537680
元。比上年增
19876574
元,增幅
31.82
%,原因是
2018年项目增多,其中2017年
污水处理的相关职能从环保局并入到住建局
。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
82341664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64803984
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
17537680
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
8473264
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13%
,比上年增
1019880
元,增幅
13.68
%,原因是
2018年度编制数增加,工资福利有所增加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6290898
元
;
商品和服务支出50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7366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
56330720
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87%
,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或减少
2.39
%,原因是
2018年新增了项目
。其中:001项目
市建设系统党建工作经费50000
元
,
用于住建局建设系统的党建进给,与去年持平;
002项目
污水处理厂运行费10470000
元
。
用于城市的污水处理,与上年相比略有增加;003项目乐昌市城乡一体化PPP项目36900000元,用于城市的环境保洁,此项目为新增;004项目非统发人员工资(城管)996300元,用于发放原城管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比去年减少;005项目城管执法制式服装206100元,用于城管人员的服装费,此项目为新增;006项目检测室人员和公用经费450000元,用于检测室的日常和开支和人员经费;007项目非税收入返拨经费1544000元,用于单位日常开支;008项目生态控制线划定400000元;009乐昌市第一批镇总体规划编制费用剩余款;010项目规划设计编制项目经费100000元;此三笔项目都用于城市规划;011项目南塔公园租金与维护经费40000元,用于南塔公园绿化维护;012项目乐昌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委托运营项目32320元,用于乐昌市城市垃圾保洁;013项目园林绿化养护费210000元,用于乐昌园林绿化养护;014项目“四防”装置养护费75000元,用于“四防”装置养护;015项目水厂代征420000元,拨付给自来水厂的代征费用;016项目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本级配套资金和017项目2018年危房改造项目本级配套资金3265000元,用于危房改造。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
99400
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
105600
元,减少
51
%,原因是
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预算
。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
99400
元,其他资金
0
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
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80000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0000
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19400
元。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
505000
元,包括办公
80000
元、印刷费
12000
元、
手续费1500元;
邮电费
100000
元、差旅费
80000
元、会议费
10000
元、
培训
费
7000
元、日常维修费
40000
元、
公务接待费19400
元、办公用房水费
10000
元、电费
12015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0000
元、其他费用
24950
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
0
元
。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是
加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供水排水、路灯灯饰、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
17
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变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固定资产9953129.28元,其中房屋4743566元,车辆1803898.47元,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3405664.81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收入
0元
,支出
0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住建局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