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该报告内容有疑问,请径向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乐昌市人民北路36号,邮编:512200,电话:0751-5585501,传真:0751-5585501,电子邮箱:lcszrzyjbgs@163.com)
2024年度,我局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寻新型有效的工作方式,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机制体制为基点,以落实工作责任,压实工作职能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顺利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常态化、规范化管理。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进一步建立健全《乐昌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乐昌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加强信息内容管理,严格落实发布审查机制
2024年度,我局继续坚持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601条,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50条。通过完善《乐昌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乐昌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平台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内容运维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所有上网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不出纰漏。坚持“一事一表”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及时跟进审查、签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决定56宗;行政处罚决定0宗;行政事业性收费23996.75万元。详细数据参见下表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较多,在涉及多部门分工合作时,因沟通协调不足,导致工作时效性相对滞后。
(二)改进措施:
加强各股室、各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全局上下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切实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乐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