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该报告内容有疑问,请径向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乐昌市人民北路36号,邮编:512200,电话:0751-5585501,传真:0751-5585501,电子邮箱:lcszrzyjbgs@163.com)
2023年度,我局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寻新型有效的工作方式,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体制机制为基点,以落实工作责任,压实工作职能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顺利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局继续坚持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665条,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25条。通过完善《乐昌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乐昌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平台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内容运维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所有上网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不出纰漏。坚持“一事一表”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及时跟进审查、签批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6条,已全部办理并主动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常态化、规范化管理。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
(四)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建立健全《乐昌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乐昌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安排技术人员查漏补缺,完善各类栏目内容,并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检查,确保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健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决定114宗;行政处罚决定4宗;行政事业性收费23996.75万元。详细数据参见下表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收到6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比增加1宗,全部通过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提交,均为行政查询事项。详细数据参见下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23年没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详见下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部门将信息公开视为 “额外负担”,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需通过申请才被动回应,甚至以 “申请内容不明确” 为由拖延答复.
(二)改进措施:
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细化主动公开目录:要求各部门编制动态更新的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时限、载体(如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执法结果等),避免以“新闻信息”替代履职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乐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