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乐昌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乐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认真落实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寻新型有效的工作方式,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机制体制为基点,以落实工作责任,压实工作职能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顺利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坚持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501条,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8条。通过完善《乐昌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乐昌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平台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内容运维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所有上网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不出纰漏。坚持“一事一表”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及时跟进审查、签批情况,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条,已全部办理并主动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落实各业务部门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稳妥推进政府公报电子化,我局自2023年起推行网上电子公报为主、纸质公报为辅的发行方式,有效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已安排指定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建立了月自查、季自查和信息报告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功能。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2宗;行政许可决定77宗;行政处罚决定8宗;行政监督检查4宗;行政事业性收费23728.02万元。详细数据参见下表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共收到5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比减少6宗,其中通过韶关市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提交2宗,邮寄纸质版3宗,均为行政查询事项。详细数据参见下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22年没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详见下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部门联动性不足。部分公开信息,尤其是依申请公开信息,在涉及多部门分工合作时,因沟通协调不足,导致工作时效性相对滞后。
2. 个别股室和个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改进措施:
1. 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全局上下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切实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加强各股室、各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2022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乐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