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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乐昌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乐昌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乐昌市人民北路36号,邮编:512200,电话:0751—5585501、5581723,邮箱:lclrxxzx@163.com)。

  2019年,我局根据《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乐委办发电〔2017〕12号)和《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昌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乐府办明电〔2019〕41号)文件精神,确立工作要求和目标,科学部署,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每项工作。按照《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的通知》(乐府办明电〔2019〕21号)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建立了乐昌市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监管及信息报工作机制。按要求制定出落实方案,明确各股室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征地信息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信息的公开,按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积极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透明行为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依法公开,抓住重点,加强回应

  1.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2019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信息,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根据上级部门统一要求,加强权责清单调整和完善工作,强化了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了本局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2.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2019年,我局按要求认真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开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按照《条例》规定,在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同时,还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准确地公开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自然领域的信息。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我局在相关平台和栏目及时公开了2019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以及2017年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19年,我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共公开14条信息。其中:征地信息12条;部门预决算1条;“三公”经费1条。

  3.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很好地履行了“第一解读人”的职责,利用不同场合,通过不同形式积极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本局牵头起草的政策文件,在正文公开的同时,也伴随着相关政策解读的信息公开,方便公众的理解,避免误解误读。

  4.加大舆论回应力度。2019年,我局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认真做好了涉土地及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能按时回复诉求人,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2019年,我局依法依规做到信息公开前进行严格审查,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同时,依法保护好个隐私,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一事一审”的原则,未出现有公开涉密信息事件。

  1.建立完善机制,落实责任。为规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规范的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障我局发布政务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印发了《乐昌市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监管及信息报告制度》。明确局各股室、中心、队、自然资源所的责任和任务,要求对照《乐昌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清单》,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2.深化内容,确保安全。2019年,我局在稳步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公开的同时,推进重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推动征地信息、重点项目用地信息公开,推动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在公开本局产生的政府信息的同时,根据公众需求公开从上级部门转发获取的涉及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的重要信息。在信息公开之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4.强化监督,注重自查。在开展推进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督办、组织、协调等工作,指定专人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并督促局各股室不定期进行自查,查漏补缺,认真做好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2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8

  2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0

  3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1

  5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增加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7

  33.4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员紧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仅1人,且为兼职人员,其本身还兼职了其它工作,导致任务繁重的时候,工作被动。

  2. 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认识不到位,存在不理解和应付心理。

  3. 个别股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新老更替不够及时,造成新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影响信息公开成效和时效。

  (二)改进措施:

  1.增加人员,做到A/B岗轮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发挥好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作用。  

  2.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新规定的指导和学习,增强领导干部信息公开意识。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未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咨询,也未收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我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咨询电话设在局办公室及信息中心(电话号码为5585501、5581723),投诉电话设在局信访办和人事监察股(信访办:5583381、人事监察股:5581293)。

  2019年期末,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其中全职人员0人,兼职人员2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没有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以及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乐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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