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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韶关市自然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自然资源工作的主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理论武装,凝聚法治共识。通过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方法论和工作方法,以此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定期举办自然资源“双周讲坛”法治培训,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利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活动和“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向群众发放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和传单,现场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组织志愿者向市民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单行本、宣传册及《信访工作条例》等资料,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的社会环境。全年组织参与多场次法治下乡培训,结合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进一步强化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互联网+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基本实现全程网办,电子证照广泛应用,企业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转让做到“当天成交、当天发证”,“交地即交证”实现土地交付与登记发证零时差。我局创新推出工业厂房“带押过户”模式,允许企业在不动产抵押期间直接办理产权转移,无需提前还贷,成功办理全市首例工业厂房带抵押过户业务,破解企业融资过户难题,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登记领域“放管服”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深化不动产登记跨域通办,全年实现五类登记业务异地可办,探索“异地协办+上门服务”模式,为异地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四)严格依法监管,强化耕地保护执法。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制度,制定实施《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计划》等文件,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推出耕地和生态保护“长牙齿”硬措施,坚决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对违法占用耕地、未批先建、非法采矿等行为严肃查处。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建别墅等突出问题,我局持续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清理整治,严控新增违法行为,巩固整治成果。

  (五)落实安全责任,筑牢地质灾害防治防线。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法律法规,压实防灾减灾责任。2025年全市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我局稳步推进隐患点综合治理,“十四五”期间累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含工程治理、避险搬迁及自然消亡)。全面开展斜坡类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创新构建分级管控体系,排查出高风险斜坡单元55处、较高风险斜坡799处,并分别明确监测责任人,实现隐患网格化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地灾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网络,在汛期累计出动专业技术人员数千人次巡查隐患,提前发布预警信息5335条,组织转移受威胁群众1259户,最大限度降低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风险。

  (六)压实生态修复法定责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坚持“谁破坏、谁修复”,持续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和毁损土地复垦。目前我市已完成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损毁地1190.46亩;全市20处到期需治理的矿山已全部完成生态修复并通过验收销号。同时,全面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关闭小型矿山8家,露天大中型矿山比例提升至100%,在采矿山绿色矿山达标率达到100%。

  (七)维护群众权益,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我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和信访工作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办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和自然资源信访事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建设。针对自然资源领域长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局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特别是在不动产登记“办证难”问题方面,通过部门联动、专项治理等措施,累计化解多个小区不动产登记难题,惠及群众1321户。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耕地保护压力依然较大。随着城市建设和项目用地需求增加,耕地“进出平衡”压力凸显,补充耕地资源有限且条件较好的地块已基本用尽,后续耕地恢复难度进一步加大,资金和技术保障面临困难。一些历史遗留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完毕,存量违法用地的处置工作依然艰巨。

  (二)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推进缓慢。受制于历史复杂因素,“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覆盖面广、工作量大,跨年度持续推进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一方面,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底数庞大,“一户多宅”分户、宅基地继承等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另一方面,不同镇村的不动产登记资料齐备程度不一、质量参差不齐,导致权属审核和资料整理工作耗时较长。上述原因使得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进度相对缓慢。

  (三)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当前我局法治专业人才和执法力量仍需充实,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自然资源的能力参差不齐。面对自然资源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有些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执法装备和科技手段需要更新升级。特别是在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方面,部门协同联动不够紧密,信息共享和执法合力有待提升。一些复杂案件的查处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还需要更长周期,法治建设基础仍需进一步夯实。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将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全年主持召开多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有关依法行政的新部署新要求,研究制定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把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完善内部制度机制。主要负责人督促健全局内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部门规章制定、重要事项审批、重大项目安排等坚持集体讨论决策,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合法性。三是强化监督执法协调。主要负责人积极推动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协作,在非诉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方面建立联动机制,提升违法案件查处效果。四是带头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信访和案件办理情况汇报,亲自主抓重大自然资源信访案件的调处化解。通过完善自然资源纠纷调解机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等措施,及时妥善处理了一批土地权属争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等疑难问题。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进一步创新思路、压实责任,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规划引领,严格国土空间管控。全面实施《乐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行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两心两轴,两片四点多组团”的空间布局,引导人口和产业向中心城区集聚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确保国土开发利用秩序合法有序。加快完善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体系,实现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全覆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夯实要素保障,推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持续加强高质量发展所需的用地要素保障,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通过招商引资盘活存量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创新土地供应方式,全面推行“标准地”出让,探索混合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等灵活供地模式,满足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严格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优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项目、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做到依法依规用地和供地。

  (三)严守耕地红线,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田长制”,建立空天地一体化的耕地动态监测网络,严厉打击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行为。实施新一轮耕地质量提升和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持续开展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回头看”,严控新增违法占地行为,巩固整治成果。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严格控制矿产开采强度,深入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不断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的环保和安全标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实施新一轮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对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山体等进行治理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四)深化改革创新,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不断提高依法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现更多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持续攻坚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健全不动产登记与税务、金融等部门协同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产权权益。

  (五)防范化解风险,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持续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提升综合减灾能力。聚焦我市山地丘陵多、地质灾害易发的实际,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应急预案。利用斜坡类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体系建设项目成果,精准排查各类隐患并建立动态台账。积极向上级争取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资金,分类实施工程治理与避险搬迁,优先治理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风险隐患点,严控切坡建房等人为诱发地灾行为。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地灾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联动,提高预报预警的精准度和应急处置效率。




                                                                                      202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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