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建铁路“武广客运专线”重点建设项目业经国务院以国家发改委发改交运[2004]2772号《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新建铁路武汉至广州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通知》批准建设,并经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厅函[2005]15号《关于武广客运专线(广东段)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预审通过。该建设项目途经我市长来镇和村、昌山、长来、大赛、安口、灵口;乐城办大木丘、练塘、长迳;北乡前村、上丛、黄坌、茅坪、东红;大源镇水源;两江镇曹家洞;庆云镇袄田、金坪、土家寮、湾雷;黄圃镇应山)和乐昌市铅锌矿等村和单位地域,拟征土地约90.2公顷(未含取弃土、桥梁预制场及施工临时用地),涉及土地地类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等地类。为确保“武广客运专线”(乐昌段)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本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已拟定《“武广客运专线”乐昌段建设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方案》,《方案》对本次被征土地的村、村民小组及其村民实行货币安置。根据“武广客运专线”建设需要,依照粤府办[2002]89号文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该铁路实施先开工用地并对全线进行预征土地。请上述各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各农户及有关单位大力配合和协助“武广客运专线”(乐昌段)建设项目实地丈量和拆迁工作。有关《“武广客运专线”乐昌段建设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方案》届时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举行听证。
根据粤国土资发[2005]51号文有关规定,现将《“武广客运专线”乐昌段建设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方案》及有关事宜一并公告。
特此公告
附:《“武广客运专线”乐昌段建设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方案》
乐昌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