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乐昌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指导目录(2021年版)》已经市政府第十五届12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实施。
一、《乐昌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指导目录(2021年版)》主要对乡镇权责的类型、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等基本要素进行规范和统一,共有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536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60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检查3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权力159项、公共服务47项。
二、《乐昌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指导目录(2021年版)》适用于我市各镇人民政府、乐城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乐城街道办事处依据法律法规和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工作有关精神,结合《乐昌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指导目录(2021年版)》编制本镇(街道)权责清单,并于11月30日前在本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
三、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立改废和乡镇机构职能调整等实时调整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并按程序审核确认、公布。
四、各市直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规范管理措施,加强对镇街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做到无缝衔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出现工作脱节和管理真空。
附件:乐昌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指导目录(2021年版)
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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