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本单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法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单位内设人秘股、社会保险关系股、养老失业待遇核发股、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核发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管理股、社会保险稽核监督股、计划财务股等7个股室。单位主要负责经办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参保,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家属统筹医疗费相应险种项目待遇的审核和支付、服务、管理;负责对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检查监督;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及依法公布;负责管理全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和社会保险档案;负责享受长期待遇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及供养对象生存状况审验等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人员编制33人,在编干部职工30人,实有人员30人,退休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韶关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针、政策,做好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0749.6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49.6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2074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749.63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73.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476.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8.74%,主要支出项目为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拨款;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5万元。
五、部门预算表
附件:2017年乐昌市部门预算公开表(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乐昌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