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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环境保护局三公经费管理自查报告

  据韶财行[2015]2号《关于规范机关运行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7年一季度以来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2016年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负责“三公经费”管理及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事务。

  二、狠抓落实,严控各项经费支出

  1、公款出国(境)费

  2016年至今年第一季度我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

  2、公务用车费

  我局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每季度对燃修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2017第一季度,公务用车费为2.96万元,占2017年全年预算23.7万元的12.49%。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下降21.69%。

  3、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的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2017年第一季度公务接待费为9.15万元,占2017年预算21.8万元的41.97%,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06%,主要原因是2017年全面实施现场监管、网格化管理后,上级环保部门下派检查较多,以及应急处置事件等方面原因造成的。

  4、公务卡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公务卡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开支用公务卡结算,只有少数临时性开支用现金结算。

  三、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我局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八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五是加强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电。

  六是全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使用。

  七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控制接待标准。

  八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乐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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